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书香上湖室内及公区精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书香上湖室内及公区精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理工学院,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 | ||
(2)工程规模:室内及公区建筑面积约 41000 M2; | ||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书香上湖精装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一标段:4#楼及5#楼东单元户内及公区;二标段5#楼西单元及6#户内及公区;3标段:7号楼户内及公区。 | ||
(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20 日,计划竣工日期:7#楼2023年9月30日,4#、5#、6#号楼2023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奖项要求:无。 | ||
(6)招标内容: | ||
书香上湖室内及公区精装修项目,户内及公区建筑面积约41000m2。公区及户内墙、地、顶精装修工程,配合专业工程的定位及开孔洞等,其他专业已完成工程及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工程建议书、工程图纸深化、工程技术资料、样板提供;包含电梯及楼梯间精装修,精装点位调整;配合完成精装竣备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施工许可证、验收及手续办理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处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业绩要求:近三年有两次以上的批量精装修施工经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投标书中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 ||
(7)其他报名条件:授权委托书。(资格后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红章)。 | ||
(8)项目经理业绩及相关资质证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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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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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 | ||
4.2资料及信息费开标现场收取,标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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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6月15日17时0分。 开标方式:招标方内部开标 5.2商务部分正本一份,技术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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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每个标段人民币 5.0 万元整。 | ||
7.本工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 ||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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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南通理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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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南通理工学院)行政楼2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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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小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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