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学校资产(含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制度规定。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采购招标程序,做好实验室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4、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建立全校资产明细账、分户账和卡片,并实现信息化管理。
5、负责全校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统计报表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行政办公设备、家具年度购置计划编报、报批工作。
7、负责办理资产调拨、处置审批以及资产评估、处置等工作。
8、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如房屋、大型设备等。
9、负责全校公用房日常管理。
10、负责房屋、公共场所出租出借的管理。
11、负责材料、低值易耗物资入库、出库管理。
12、负责毕业生离校资产核查及赔偿。
12、负责全校实验实训室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谈判、建设等工作。参与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前论证。
13、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招标、合同签订、谈判、建设等工作。主要包括网络建设项目、校园卡建设项目、安防系统建设项目、智能水电控建设项目、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教学建设项目。
14、负责教学科研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仪器设备、科研设备、教学软件、教材、图书、资料印刷等项目。
15、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及配套耗材的采购。主要包括办公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硒鼓等。
16、负责实验实训室耗材的采购工作。
17、负责两校区通讯运营管理工作。做好与通信运营商业务的谈判;做好合作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做好对相关费用核实和结算。做好4G网络、5G网络建设方案的审核、施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8、负责安防系统、校园卡系统、网络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质保期外的定点维护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19、参与学校固定资产年度采购计划的论证和验收。
20、参与质保期外大型教学仪器设备的外修。
21、参与学校基建、大型维修等项目竣工验收。
22、负责全校公车保险和资产保险购买工作。
23、负责学校包车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24、协助党政办完成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学校年检相关表格、数据的统计以及材料准备工作。
25、协助教务处完成本科数据采集的相关表格、数据统计工作。
26、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